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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领区内中国机构和公民注意消防安全

32 丨1个月前


近期,越南南部地区连续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,造成多个中国公民受伤和财产损失。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领区内中国机构和公民注意消防安全:

一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,加强隐患排查。做好安全生产部署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,压实安全生产责任。公共场所配备消防应急照明和灭火器,确保消火栓不被遮挡且能正常使用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,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。

二、完善消防应急预案,组织消防演练。学习使用灭火器材。有条件的机构定期组织紧急逃生、应急救护等演练。同当地安防部门建立联络机制,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确保生产和人员财产安全。

三、注意用电安全。管理好电器线路,‌避免使用劣质电器设备,‌及时更换残旧超龄的电线、‌插座,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。‌避免长时间使用空调、‌电视等,避免同时使用大量大功率电器,‌防止设备局部过热或用电超负荷。‌保证家用电器散热良好,‌保持电器通风口畅通。

四、注意用火安全。使用蚊香时要将其放在安全地方,‌不可直接放置在木质家具或可燃物上。‌不躺在床上吸烟,‌不随便乱扔烟头。‌清理院落、‌‌阳台可燃物,‌防止室外飞火‌引发火灾。

五、预防车辆火灾。‌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,‌防止电线老化、‌接触不良等现象。‌配备专用车载灭火器。‌不要在车内随便乱引电线,‌以免造成短路。‌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、‌移动电源、‌罐装喷剂、‌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。

六、妥善处置火情。一旦发现火情‌应‌立即报警,并迅速撤离,或者根据火情设法逃生、等待救援并与总领馆取得联系。

联系电话:

越南报警电话:+84-113

越南急救电话:+84-115

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(24小时):

+86-10-12308

+86-10-65612308

驻胡志明市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+84-908002226

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+84-24-39331000

驻岘港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+84-905580010

-文章来源于中国驻越南胡志明市总领事馆

胡志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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